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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2日 梦二三该上班了。出了家门全都变了样,哪儿都不是哪儿。我和两个同事相约,打算去乘地铁。我们进入地下通道,通道深极了,下台阶下了半天,也没个电梯。下到底后,又往前走了挺远,拐了一个弯,才到了地铁站。这地方真宽敞,足有一个体育场那么大,天顶有十层楼高,并且没有一根柱子支撑,只不过整个广场上稀稀落落没几个人。
排放铁轨的凹槽嵌在广场的一侧,旁边的站台上甚至装了一个篮球架子,但没有任何铁网之类的东西把场地围住。这不太实用,你可能会在飞身救球时掉进槽里,或者在后仰投篮时被开过来的列车撞飞。
车还没来,在这么空旷的地方戳着有些没着没落,我们想找地儿坐着等。有一排椅子离铁轨足有二百米,我们走过去,那里本来坐着两位女郎,很漂亮。我们三男二女总共五个人并排坐了一会儿,目不斜视,都觉得有些尴尬。然后两位女士起身准备离开,我的两位同事不失时机地跟了上去。我有些焦急,伸着脑袋张望,可是他们消失在广场的尽头了。
我简直没心思去上班了,地铁已经来了一趟,二百米对我来说不算近,我根本冲刺不过去。 这会儿同事甲走了回来,他一只脚光着,手上却捧着一只红色高跟鞋。他告诉我他与其中一个女孩交换了定情信物,他们约好明天再见。我问他乙呢,他说乙很慷慨,把自己作为信物换给了另一个女孩。但我觉得如果这么算的话女孩应该被换回来。
甲告诉我,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富有逻辑并且公平合理的,有的时候你要把犯贱的因素考虑进去,据他所知那女孩可没对乙做任何承诺;就算真是以一换一,姑娘也完全可以不下这么大的注而用其他东西打发乙;如果姑娘被换了过来,乙牺牲自己是图个什么;再退一万步讲,即使那姑娘真被换回来,也不属于你。 引用通告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: http://loopst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7385E069E0F00996!687.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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